5月22日,交通部發(fā)布《關于鼓勵和規(guī)范互聯(lián)網(wǎng)租賃自行車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推行“共享單車”實名制,引導用戶安全文明用車,加強對互聯(lián)網(wǎng)租賃自行車使用規(guī)范和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教育,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企業(yè)和用戶信用基礎數(shù)據(jù)庫,對企業(yè)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使用共享單車過程中的一次亂停亂放,就列入個人誠信“黑名單”,直接影響其信用等級。這種處理方法,是不是小題大作,會不會嚴得太過份了呢?非也,這正是防微杜漸之良策,源頭治腐的良方。誠信,就要從小事抓起,從細節(jié)嚴起。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早在中國上古時期,《禮記·中庸》就說:“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認為一切事物的存在皆依賴于“誠”。“反身而誠,樂莫大焉”。亞圣孟子認為,反省自己,達到誠的境界,就是最大的快樂。“君子養(yǎng)心莫善于誠,致誠則無它事矣,唯仁之為守,唯義之為行”,荀子雖“不求知天”,但他把誠也視為道德政治的準則。“誠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理學筆祖周敦頤認為,“誠”是人的本性,原于乾元,為一切道德的基礎,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君子“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后能達到誠的境界。“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程朱學派朱熹認為“誠”是“天理之本然”。“誠與道,異名而同實”。王夫之指出,“誠”是客觀世界具有的客觀規(guī)律。
人因信而立,國因信而昌。春秋戰(zhàn)國時期,秦孝公任用商鞅為相。上任之初,為了樹立威信,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門外立一根三丈長的木頭,并當眾許下諾言: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賞金十兩。圍觀的人不相信如此輕而易舉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賞賜,結果沒人肯出手一試。于是,商鞅將賞金提高到五十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終于有人站起將木頭扛到了北門。商鞅立即賞了他五十金。商鞅這個一諾千金的舉動,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了威信,此后,商鞅大刀闊斧的變法改革在秦國很快推廣開了。秦國逐漸強盛,最終統(tǒng)一中國。
與商鞅“立木為信”相對立的,是一場“烽火戲諸侯”的鬧劇。周幽王有個寵妃叫褒姒,人長得很漂亮,但從來不笑,堪稱“冷美人”。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二十多座烽火臺上點起烽火,當諸侯們率領兵將們十萬火急地趕來救援時,周幽王卻告訴大家只是一場游戲。看到平日威儀赫赫的諸侯們手足無措的樣子,褒姒開心地笑了。然而,為了這一笑,周幽王卻付出了難以承受的代價。五年后,酉夷太戎大舉攻周,幽王再燃烽火,沒有一個諸侯前來援救。結果,幽王被逼自刎,一個無信的帝王開玩笑把自己的國家也玩沒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是社會的道德底線,更是人們立身處世的根本,被奉為做人的圭臬。我們在任何時候都要做到誠實守信,童叟無欺,說真話,做實事。然而,在浮躁的當今社會里,有的人不講誠信,只講利益,只要能給自己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事都敢做,把人的信任作為謀取利益的工具,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冷漠、隔閡,產(chǎn)生了信任危機,也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傷害。紅心蛋、地溝油、注水牛肉等食品造假時有耳聞,“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幾乎毀掉了中國的整個奶制品產(chǎn)業(yè)。
誠信建設要從細小處做起。不矜細行,終累大德。大堤潰于蟻穴,魔鬼藏在細節(jié)。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是自己內(nèi)心思想的表現(xiàn)。細處不可懈怠,細節(jié)決定成敗。把騎車不文明行為直接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就是共建誠信社會,全社會人人參與的生動實踐!(央廣評論員傅蕾 尹世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