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近些年來農村法治化程度也在不斷提高,但一些地方“村霸”現象依然突出,有的還帶有“黑社會性質”,危害農村社會穩定,侵害百姓權益、擾亂鄉村幾無寧日,百姓生活無安全保障。近日媒體紛紛對“村霸”亂政、抗法、霸財、行兇之惡行口誅筆伐,這其中惡行有倚財仗勢、操縱選舉,有暴力抗法、煽動滋事;有強欺行霸市、坐地納貢,有橫行鄉里、殘害無辜等等,無不令人痛心。
筆者在痛恨之余,不禁要問:是何原因讓“村霸”在基層鄉村卷土重來,為害一方又有恃無恐?!筆者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農村民主意識淡薄,家族等傳統觀念還有一定土壤,農村的“熟人”習俗讓見利忘義富有余地。還有小農意識和排外文化、法治意識不強、農民職業和收入不穩定、監督不夠完善、基層制度落實不到位等,都是“村霸“及宗族惡勢力猖獗的原因。還有一些上級部門和干部起到“保護傘”作用,一些地方宗族勢力在背后在為“村霸”撐腰,互相借力。
河北省定州大辛莊鎮泉邱村原村主任孟玲芬2012年以非法手段當選村主任,并安排多位親戚擔任村干部,橫行鄉里、欺壓百姓。村民婚喪嫁娶、蓋房都要給孟玲芬上交所謂的“罰款”,否則就會挨打,孟玲芬一家還強行霸占土地、侵吞集體資產等。2016年8月定州市檢察機關對孟玲芬的指控犯罪事實達15項之多,法院判決書的字數則接近5萬。孟玲芬事發是因為打了河北電視臺記者,孟之所以能橫行數年、“做大做強”,可以說是當地治理機制和上級行政放縱和疏于監管所致。
有些“村霸”甚至盤踞一方多年都難以鏟除,如廣東增城市永和鎮“村霸”李錄林曾糾結20余個“馬仔”在當地開設賭場、壟斷樓盤施工銷售、恐嚇建筑施工競爭對手,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強迫交易、持槍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橫行鄉里20余年。“村霸” 公開稱霸,是普通村民的權利缺位和體制銜接松弛的后果,村官雖小但有處置集體土地和事務的權力,以不當行權中飽私囊,先膨脹私囊繼而膨脹私欲,再以霸權維護私利。
“村霸”敢于使用暴力手段,可以維持鄉間所謂“秩序”,還常常被認為是“能人”,甚至還被一些人捧為“鄉賢鄉紳”,這都讓我們基層鄉村治理面臨嚴峻考驗。可見鏟除“村霸”不是一蹴而就,是一場持久戰。現在急須將矛頭對準嚴重影響農村基層政權穩定、嚴重影響百姓安居樂業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對于構成犯罪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一定要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決不能手軟或拖延,堅決打掉“村霸”囂張氣焰,讓“村霸”不敢再霸。再施之以綜合治理,多管齊下,讓“村霸”欲霸不能。(央廣網評論員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