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4月11日消息(記者劉濤 通訊員林楠)近日,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公示了2020年3月—2021年3月全省煤礦礦長安全考核記分情況,133名礦長被全省各級煤礦安全監察監管部門考核計分,被記6分及以上的有26人,其中1名礦長被一次性記12分,1名礦長被一次性記10分。

記者了解到,為加強對煤礦礦長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履職情況的考核,2020年4月,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印發《四川省煤礦礦長安全工作考核記分管理辦法(試行)》,對全省煤礦礦長安全工作實行記分考核。其中,列舉了13種一次性扣12分的情形,并規定存在這些情形的,五年內不得再任礦長。

四川省煤礦礦長安全考核記分動態統計表顯示,被考核記分的133名煤礦礦長因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被記分,除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7名煤礦礦長外,其他主要存在的問題有“采掘工作面未按作業規程規定管理頂幫”“圖紙未及時更新”“機電設備維護管理不到位”“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礦井提供虛假隱患整改和檢查資料”等。

對剩余積分為4分及以下的煤礦礦長,已由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進行了約談。其中,一次性被記12分的煤礦礦長已被免去其礦長職務,吊銷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并在5年內不受理其考核的申請;一次記10分的煤礦礦長已被免去其礦長職務,吊銷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并在1年內不受理其考核的申請;對剩余積分為2分及以下的煤礦礦長,已被責成重新參加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

“下一步,除督促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執法過程中嚴格對照標準實施考核記分外,我們還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記分標準,并加強信息化管理手段,在現有信息化監管平臺基礎上,增加礦長考核記分信息化管理系統,助力提高考核記分的時效性和精準性。”四川應急管理廳煤礦安全監管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