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3月1日消息(記者陳鵬)《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加強重慶市檢察機關與河長辦公室工作的協作配合,深化完善“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新機制,3月1日上午,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和市河長辦公室聯合召開全市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工作啟動會。會議簽署了《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意見》明確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線索雙向移送、聯合巡查、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等7項工作機制,市檢察院在市河長辦設立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派駐市河長辦公室檢察聯絡室。派駐檢察聯絡室負責落實全市“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日常協調、組織、監督工作,做好線索移送、聯合督導巡查及河流管理保護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等方面工作,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提出開展專項行動或重點治理的建議,并落實檢察院和河長辦確定的其他工作任務。

重慶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梁田介紹,在此前,雙方已按照2019年簽署的《涉河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合作協議》,初步建立檢察官聯絡制度,已逐步在河流管理保護中發揮重要作用。

雙方聯合開展“保護長江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其中包括“污水偷排、直排、亂排、超標排集中巡查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黑臭水體治理”等,共立案1594件,其中涉及水資源保護案件1011件,占比63.4%;岸線資源保護案件225件,占比14.1%。

在公益訴訟專項行動中,探索建立“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及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舉報獎勵機制,其中“長江生態檢察官”制度被列入2020年度市級重大改革項目予以總結復制推廣。同時,聚焦岸上污染源,加大涉及畜禽養殖污染、非法碼頭治理、占用岸線資源以及農村面源污染等案件辦理力度。如渝中區院針對菜園壩竹木市場堆放垃圾破壞長江生態環境,依法對區城管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法院判令其依法履職,目前垃圾已全部清除,并對長江河道周邊環境進行了綜合整治。第四分院針對石鑫礦業公司在礦山關閉后未對礦區生態環境進行修復的問題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責令石鑫礦業公司承擔生態修復治理費用188萬余元并已全部執行到位。

梁田表示,據統計,2019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立案公益訴訟案件3196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2874份,督促有關方面治理被污染水域4900余畝、河道260余公里,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和養殖場1000余家,清除違法堆放的垃圾和固體廢物9萬余噸,恢復被破壞的耕地、林地3300余畝。

重慶市水利局副局長、市河長辦公室副主任任麗娟表示,雙方結合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工作,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共建環境共保、“一區兩群”協調發展等重大戰略,以成渝地區協作為引領,與毗鄰省份建立生態檢察協作機制13項,其中川渝協作機制5項,建立嘉陵江、瀨溪河等市內跨流域協作機制3項,攜手加強長江干流及支流跨區域協作,積極破解跨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犯罪查處難題。

下一步,各級河長、檢察長將帶頭推行“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各河長制責任單位、各級檢察機關要全面推行“河長+檢察長”工作機制,確保形成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合力。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渠道,廣泛宣傳保障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舉措和成效,擴大社會影響力,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河流管理保護,共同守護好碧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