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26日消息(記者賈宜超)據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景宏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景宏年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違規領取獎金;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干部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違規出借國有資金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親清不分,甘于被“圍獵”;身在其位,不謀其政,濫權妄為,頂風違紀違法,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物資采購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景宏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景宏年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