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19日消息(記者韓民權)2月19日,記者從在成都召開的四川省委農村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已把《四川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納入立法議程。為管護好這些集體資產,《條例》清晰界定“誰所有”“誰經管”“誰受益”,使其實現保值增值,讓全體村民共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據介紹,四川清產核資等工作已基本完成,2019年全省農村集體資產總計2193.9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86.9億元、非經營性資產1807億元,目前已股份量化集體資產845.4億元。

  對此,還要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清產核資、成員確認的基礎上,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主要是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今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同步全面規范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登記賦碼確立特別法人地位,依法賦予市場主體資格,指導集體經濟組織規范制定組織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制。

  四川還將積極探索建立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監督和村民權益保障,讓村集體經濟在鄉村振興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