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昌1月28日消息(記者李竟成)28日起,江西省對國內低風險地區來(返)贛人員實行最新防控措施,三類情況入贛時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來(返)贛人員雖來自國內低風險省(自治區、直轄市),但其旅居的設區市(州、盟、地區)范圍內有被精準劃定為高風險地區的,入贛時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的,到贛后須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并確認為陰性者,在查驗健康綠碼、測量體溫正常,且無其他異常癥狀的,倡導其居家休息,堅持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出行,盡量不聚集、減少流動。
來(返)贛人員雖來自國內低風險省(自治區、直轄市),但其旅居的縣(市、區)范圍內有被精準劃定為中風險地區的,入贛時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的,到贛后須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并確認為陰性者,在查驗健康綠碼、測量體溫正常,且無其他異常癥狀的,倡導其居家休息,堅持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出行,盡量不聚集、減少流動。
來(返)贛人員雖來自國內低風險省(自治區、直轄市),但從事進口物品搬運、運輸、存儲和銷售等相關工作的,原則上勸導其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如確需來(返)贛的,入贛時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的,到贛后須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并確認為陰性者,再查驗健康綠碼、測量體溫正常,且無其他異常癥狀的,須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居家健康監測期滿后,倡導其居家休息,盡量不聚集、減少流動。
其他國內低風險地區來(返)贛人員,暫可不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查驗健康綠碼、測量體溫正常,且無其他異常癥狀的,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動,盡量不聚集、減少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