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大連1月4日消息(記者賈鐵生)大連市公安局1月4日對外發布消息,2020年12月15日,大連市發生疫情以來,全市上下迅速拉響戰斗警報,上下一心、全力以赴,爭分奪秒、共克時艱。但個別人員無視防疫規定,利用疫情偽造事實博眼球,不遵守居家隔離規定擅自外出,不配合防疫工作甚至公然侮辱防疫工作人員,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近期,大連市警方依法從嚴從重、快速查處多起涉疫類違法行為,全面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案例一:2020年12月22日,許某軍(男,29歲)在某直播平臺中,為博取粉絲關注,聲稱“自己能夠幫助他人進出封閉管控區域”,擾亂金普新區防疫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被金州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2020年12月25日13時許,張某文(男,57歲)在金州區交警隊西側疫情防控點,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工作并公然侮辱防疫工作人員,被金州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2020年12月26日11時許,韓某(女,57歲)違反居家隔離相關防疫規定,擅自離開住所并翻越封閉居民小區護欄,被金州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2020年12月30日9時許,楊某(女,26歲)在金州區先進街道某封閉小區內,違反居家隔離相關防疫規定,私自出門遛狗,被金州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案例五:2021年1月3日16時30分許,秦某某(男,26歲)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擅自離開住所并翻越居住小區封閉圍墻,與司機李某某(男,46歲)串通,乘坐其為封閉管控區運輸物資的廂式貨車離開封閉管控區,被金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當場查獲。二人被金州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嚴格遵守集中和居家隔離等防控措施,不僅是個人“小節”,也事關疫情防控大局。警方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警方將予以行政處罰;對于引發病毒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則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抱怨,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大連市警方也將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對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