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2月18日消息(記者劉濤)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印發《成都市特色化校名命名導則(2020年版)》,明確今后冠以“實驗”“外語”“藝術”“體育”等特色化字樣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必須符合《導則》規定的條件。同時也明確,按照“老生老校名”原則,對學校更名前已入讀的在校學生,其畢業證、檔案等簽章不受更名影響,學校應提前預留。

  《導則》指出,校名應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含有與其辦學特色不符、誤導家長或引發歧義的內容和文字,不得擅自變更或簡化名稱。不得冠以“國際”“全球”“中華”“華夏”等代表世界、中國的慣用字樣;不得冠以外國國家名稱、國際組織名稱字樣;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區域及其變體字樣;不得冠以“示范”“旗艦”“精品”“標準”“雙語”“英美”等與實際不符或容易產生誤導作用字樣。

  《導則》還從辦學類型、辦學理念、教育教學、師資隊伍、設施設備、校園文化、場地器材等方面,明確了實驗類、外語類、藝術類等特色化校名的命名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