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2月4日消息(記者賈宜超)為聚焦聚力抓項目促投資,規范有序推動重點項目加快實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印發《四川省重點項目管理辦法》(川府發〔2020〕19號),并于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該《管理辦法》共31條規定,從省重點項目確定、組織實施、工作機制、服務保障、督導通報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

  其中明確,省重點項目管理遵循“政府引導、市場推動,科學篩選、動態調整,協同聯動、優先保障”的原則,實行項目全周期閉環管理。不符合產業政策、供地政策、相關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項目,用地粗放浪費、投入產出比低的項目,商業開發類房地產項目和無關聯小項目打捆形成的項目,不得列為省重點項目。

  明確將開展省重點項目督導。動態跟蹤項目推進情況,及時督促指導項目建設,推動存在問題整改落實。開展“紅黑榜”通報。按季度對省重點項目推進情況進行量化評分排序,確定“紅黑榜”名單。對第四季度進入“紅榜”且在前三季度未進入過“黑榜”的,給予政策激勵;對年度內兩次及以上進入“黑榜”的進行約談,督促查漏補缺、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