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昌11月28日消息(記者李竟成)記者從江西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江西省自2015年底率先在全國以最高規格全境推行河長制,構建省、市、縣、鄉、村5級的河長湖長組織體系,形成河長制湖長制“江西模式”。目前全省江河湖泊共落實河長湖長2.5萬余名,配備河湖管護、保潔人員9.42萬。
據了解,2017-2019年,全省河湖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率分別為88.5%、90.7%、92.4%,水質逐年提升。2019年全省縣級及以上斷面未出現劣V類水,長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質斷面全部達到II類標準,鄱陽湖區的總磷濃度均值比上年下降15.9%,今年1-4月份,總磷濃度又有所下降。2017年起啟動流域生態綜合治理,每個縣至少有一條河流或流域實施綜合治理項目,總投資達464.5億元,一批治山理水、顯山露水美麗河湖、幸福河湖逐步顯現。
流域綜合管理改革是江西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制度創新之一,今年10月正式印發實施《江西省流域綜合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對流域保護治理規劃、流域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流域監測數據共享、流域風險預警、流域管理信息共享、流域管理保護的技術咨詢、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流域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生態保護修復、流域聯合執法機制等11個方面,從流域系統治理的角度出發,規范管理流域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