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1月25日消息(記者韓民權)四川省政府日前印發《關于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明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統收統支市(州)級統籌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到養老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信息系統、經辦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的全省規范和統一。

  據了解,到2020年底前,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將實現以政策統一為基礎、以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核心、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信息系統和經辦管理為依托、以基金監督為保障的規范的省級統籌,均衡省內各地養老保險基金負擔,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省級統籌后,全省將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政策。規范全省各類單位及其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政策適用范圍和條件;統一執行國家核準的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統一按統計部門發布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核定參保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統一按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規范全省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逐步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調整為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具體過渡辦法按國家統一要求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