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11月18日消息(記者楊振)11月17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0年第三季度深圳環境狀況公報,深圳全市環境質量總體保持良好水平,臭氧評價濃度比上年同期下降76微克/立方米,這意味深圳的空氣質量有所提高。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2020年第三季度深圳環境狀況公報顯示,今年第三季度,深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合計87天,占總有效天數(92天)的94.6%,空氣質量優良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4.2%。公報顯示,深圳全市環境空氣質量AQI范圍在19~139之間,環境空氣質量達到Ⅰ級(優)的天數為70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7天;空氣質量達到優良的天數合計為87天,比上年同期上升14.2個百分點。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解釋,今年,深圳發布《2020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提出實施柴油車(機)污染攻堅工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程、船舶排放控制工程等"十大工程"80個項目,治理大氣污染。截至目前,深圳提前淘汰老舊車5萬輛。與此同時,深圳還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交叉執法行動,聚焦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查處臭氧污染企業,改善大氣環境。

  從具體的污染指標上看,除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微克/立方米外,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皆有下降。尤其是臭氧方面,評價濃度為12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76微克/立方米。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許宏凡表示,臭氧是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在高溫和強烈日照下產生的二次污染物,臭氧濃度下降意味著這種二次污染物有所減少。

  在水環境方面,今年第三季度,深圳29座飲用水源地中,除了東涌水庫和洞梓水庫因工程施工未開展監測,其他27座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與去年同期持平。第三季度茅洲河水質獲得顯著提升。

  第三季度,深圳全市審批建設項目475項,報告表備案2441項,核發排污許可證2799個,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560宗,罰款總金額2242萬元,其中,實施查封扣押29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宗,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1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