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曲靖11月4日消息(記者李騰飛)據云南省曲靖市紀委監委通報,原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富民被開除黨籍、調整退休待遇。

  今年3月16日,經曲靖市委批準,曲靖市紀委監委對原曲靖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富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富民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曲靖市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并報曲靖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富民開除黨籍處分,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