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10月19日消息(記者夏震宇)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日前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某食品公司訴被告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被告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第三人某商貿公司市場監督管理處理及復議一案,同時進行庭審直播和庭審觀摩。該案也是天津知識產權法庭第一件公開開庭審理的知識產權行政訴訟案件。
據了解,該案系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引發的糾紛,原告某食品公司系涉案商標的權利人,其向被告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第三人某商貿公司銷售的涉案產品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告天津市東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審查,以現有證據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違法行為為由,對該舉報事項不予立案并作出行政執法有關事項通知書。原告對該通知書不服,向被告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申請行政復議,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經審理對該通知書予以維持,F原告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及復議決定,并認定第三人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由于本案系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內因投訴舉報商標侵權行為產生的行政案件,根據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的相關規定,由天津市知識產權法庭負責審理。庭審中,當事人充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庭審結束后案件將擇期宣判。承辦法官吳松濤表示,經營者在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中要規范、合理使用自身的注冊商標以及企業名稱,避免與其他經營者特別是同類或者近似商品的經營者產生混淆,最大限度減少侵犯他人相關權益的風險。
作為天津知識產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的第一件行政訴訟案件,該案的公開開庭審理標志著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審判“三合一”工作的進一步深化落實,也是天津知識產權法庭推行“三合一”審判的又一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