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0月16日消息(記者桂園)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山東加強秸稈禁燒工作,今年以來,山東省已發生23起秸稈焚燒事件,當事人均被依法查處。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宋繼寶在發布會上說,秸稈焚燒既影響環境,又觸犯法律,絕不是一件小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明確,對露天焚燒秸稈或者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焚燒樹枝、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責令改正,并可以處責任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山東省是農業大省,每年農作物秸稈產生量很大,焚燒農作物秸稈,PM2.5濃度瞬間可達上千微克/立方米,如果再疊加不利氣象條件,將會加重重污染天氣的影響,延長重污染天氣持續的時間。秋冬季是大氣污染擴散條件差、霧霾多發的季節,兩天的重污染天氣,就會將一個城市PM2.5的年均濃度拉高1個微克,一兩次重污染過程就可能抵消全年的努力。宋繼寶提出,下一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將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等有關部門,持續嚴控秸稈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