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9月2日消息(記者孟海)據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消息,為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積極維護茅臺酒市場秩序,貴州全省各地各部門查辦了一批價格違法、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欺詐消費者等違法案件。其中,兩家公司因違法加價銷售茅臺酒被查處。
2020年5月,黔西南自治州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發現,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茅臺酒經銷商)擅自在商品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擾亂了茅臺酒市場經營秩序,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將每瓶標價為1499元的53度飛天貴州茅臺酒進行加價銷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退還多收價款,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依據違法事實,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已作出暫停興義市軒凱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茅臺酒經銷權的決定。
2019年4月,貴陽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在市場檢查中發現,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茅臺酒經銷商)擅自在商品標價之外加價銷售茅臺酒,擾亂了茅臺酒市場經營秩序,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將每瓶標價為1499元飛天茅臺酒進行加價銷售,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觀山湖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退還多收價款,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依據違法事實,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已作出暫停貴州海霸貿易有限公司茅臺酒經銷權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