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大連8月31日消息(記者賈鐵生)8月11日,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將全市121家未按時提交排污許可執行報告的排污單位失信行為錄入“大連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這是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在探索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信用制度相銜接、將排污許可信用承諾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監管的道路上做出的有力舉措。

  排污許可執行報告是排污單位自證守法的重要依據,提交執行報告是排污單位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的重要環節。當前部分排污單位對排污許可僅滿足于完成登記發證,對取得排污許可證后落實環保主體責任重視程度不夠,存在不主動提交執行報告或者執行報告數據缺失等現象。

  為解決這一問題,實現登記發證與證后管理的無縫銜接,大連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探索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信用制度相銜接,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1768家排污單位進行了逐一核查,梳理出613家未按時提交執行報告的排污單位名單。為督促相關排污單位盡快完成報送,大連市生態環境局于6月24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區立即開展督辦工作;于7月下旬分別通過市生態環境局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及相關媒體等對仍未提交執行報告的排污單位進行了通報,并要求其務必于7月底前完成提交,否則將其失信行為列入“信用承諾失信行為”名單。

  失信懲戒的震懾效果立竿見影。在截止日期前,492家排污單位加緊編制并提交了排污許可執行報告,對于未按時提交執行報告排污單位,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已按通報要求將上述單位列入“信用承諾失信行為”名單,轉至大連市信用中心進行備案審查。對于上述失信單位,大連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法依規對其未按時報送執行報告的行為進行查處,并加強日常環境監管,確保其做到按證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