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8月27日消息(記者孟海)據貴州省自然資源廳消息,近日,貴州對處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提出“十個一律”要求。

  具體要求為:一是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二是強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處罰。三是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四是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五是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六是“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七是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八是亂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九是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十是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貴州要求,各地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完善日常監管執法機制,壓實縣鄉責任,對違法占地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加強宣傳引導,將違法行為制止在萌芽狀態。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及時處置土地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強化監管,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