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8月7日消息(記者吳新偉)記者今從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近日,該市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發證登記任務,對標國家要求,提前兩個月實現“全覆蓋”。
據了解,我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排污單位未按有關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許可證,是企事業單位進行生產、排放污染物的“通行證”。
目前,重慶市共核發排污許可證5781張,完成登記45398家。全市共梳理入庫企業清單78929條,核發排污許可證5781張,占7.3%;登記45398家,占57.5%;核發限期整改通知書483張,占0.6%。其他主要為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非固定污染源、無實體企業、永久關閉企業等情形。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表示,下一步,重慶將在用證和管證等方面積極探索,鞏固排污許可制度在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為加快構建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打牢基礎,助力重慶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