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7月29日消息(記者陳鵬)今天,《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修訂解讀新聞發布會在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韓列松介紹,由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組織修訂的《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簡稱《條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將地質災害防治原“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調整為“避讓優先、綜合防治”的原則,從而更清晰的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例如一些農村偏遠山區,居民較為分散,治理難度大,宜優先采用避險移民搬遷措施;城市、集鎮、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區、重要基礎設施、重要交通干線等區域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宜采取綜合防治,消除安全隱患。

  此外,《條例》也更清晰地劃分了各部門的防治責任,并補充了建設單位未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處罰條款,調整了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從事無關工程活動的罰款標準。而對于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及單位備案,也取消了一系列繁瑣的審批程序,既提高了治理工程效率,又減輕了建設企業負擔。

  發布會上,韓列松介紹,目前,重慶已構建起了群專結合的‘四重’網格化防災體系。依托“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重慶已實現對所有地災隱患點的動態監測和預警信息實時發布。

  韓列松表示,防汛進入“七下八上”階段,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除了科學有效防災減災、筑牢群防群治嚴密防線外,《條例》還提出強化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綜合治理,逐步消除地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