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7月23日消息(記者鄭澍)為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律師專業優勢,促進廣東工業園區健康、集約和可持續發展,助力廣東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廣東省司法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近日聯合制定了《關于開展律師進工業園區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為《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探索建立律師服務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的制度機制。到2020年底,律師進園區工作將覆蓋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15個地市的100個省級以上園區,進一步提升園區管理機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園區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園區企業依法治企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逐步提高園區企業員工的守法用法意識。

  《指導意見》明確了律師進園區工作的服務方式和工作職責。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結合園區管理機構工作實際和園區企業法律服務需求特點,會同地市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為沒有外聘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園區推薦律師事務所,并組織園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自愿服務協議。進園區工作由園區所在地地市轄區內的律師事務所參與;律師事務所數量不足的地市,可以吸收珠三角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參與。

  律師進園區工作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為園區管理機構提供協助起草、審核、修訂園區有關管理制度,為加強園區規范化管理、嚴格園區用地監管、落實園區環保工作、完善園區配套服務、加強招商引資等提供法律意見。為園區企業免費開展法治體檢,出具體檢報告;為企業和員工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可接受企業和員工委托提供有償法律服務,并應酌情減收費用;引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員工申請法律援助。通過舉辦法治講座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普及園區管理、企業生產經營、員工權利保障等方面的法律知識;引導員工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參與園區重大或者專業性較強的矛盾糾紛的化解工作。

  《指導意見》還要求,律師事務所要充分考慮園區規模、企業數量及法律服務需求多少和難易程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律師采取固定值班、定期上門等方式,為園區提供法律服務。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定期舉辦現場或者非現場法治講座,原則上法治講座每年要舉辦不少于2次,法治宣傳還可以通過網絡在線直播、播放音視頻資料等形式開展。

  對如何保證律師進園區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指導意見》提出建立評價和退出制度,由地市司法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律師協會通過檢查工作日志、聽取園區管理機構、企業及其員工意見等形式,定期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服務質量和效果進行評價,對工作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進行表彰,對工作不積極、責任心不強、服務效果不佳或者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按合同規定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