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大連7月20日消息(記者賈鐵生)記者從大連市人社局獲悉,近日,大連市人社局會同市司法局印發了《關于在勞動保障行政執法領域推行包容免罰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大連市勞動保障行政執法領域推行首次輕微違法包容免罰機制,對用人單位的非主觀故意、輕微且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后果的首次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建立“容錯”機制。

  包容免罰機制按照分類監管、堅持過罰相當、納入信用監管的原則,將柔性舉措融入行政執法,通過充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不予行政處罰”的法定條款,列明免罰清單,為執法人員提供明確指引,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為各類企業提供更加寬容的制度環境。

  《通知》規定:一是首次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處罰;二是對上述行為應當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促進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依法合規,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三是用人單位承諾改正但未在限期內改正到位,或整改后再犯的,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在行政處罰裁量幅度范圍內按上限處罰;四是根據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的有關規定,將其違法信息通過“信用中國”、“國家企信”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并通過門戶網站及新聞媒體向社會披露;五是準確把握勞動保障法規政策規定,區別不同情形對違法行為進行分級分類監管。

  《通知》的出臺,不僅建立了勞動保障領域首錯免罰機制,同時還公布了第一批首錯免罰清單,提出了流程規范細化、執法過程全記錄、加大普法宣傳教育等保障機制,寓服務、普法、包容與執法中,幫助用人單位規范提升,充分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在疫情防控的大環境下推行包容免罰機制,對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和全市經濟建設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實施首錯包容免罰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行動;是創新監管方式推行“有溫度執法”的有益探索;是提高執法效能,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改善執法環境的有效途徑。

  下一步,大連市人社局和司法局根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執法實踐對首錯免罰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動態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