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7月16日消息(記者劉濤)記者從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西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出臺的《關于試行促進大學生在西安就業創業的意見》(市辦字〔2020〕55號)精神:引導和幫助本校應屆畢業生在西安就業落戶,按照200元/人標準給予高校一次性獎勵。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2020年西安高校“一次性獎勵”的申領條件、獎勵標準、申報流程等。

  申請條件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高校應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駐地普通高等學校;二是本校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就業落戶,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對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按照每人200元的標準據實給予一次性獎勵。

  申報流程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駐地普通高等學校匯總本校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于2020年9月15日-10月15日向西安市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申報,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時需提供《西安地區高校“一次性獎勵”申請表》《西安市就業落戶應屆高校畢業生花名冊》及高校基本賬戶復印件。經審核、公示后,獎勵資金撥付至申請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