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大連7月13日消息(記者賈鐵生 通訊員熊國華 林戈)7月13日,經鑒定,大連郵局海關查獲的鹿茸片為馬鹿鹿茸。目前,大連海關已依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將該批馬鹿鹿茸暫扣,做進一步處理。

大連郵局海關查獲的鹿茸(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大連郵局海關機檢查驗關員在對擬出境至日本的郵包進行X光機查驗時,發現一個郵包的X光機圖像顯示含有疑似違禁物品。海關關員對該郵包進行了截留,現場查驗發現該郵包申報品名為“茶葉、襯衫”,包內有一瓶標識為“梅花鹿鹿茸片”的物品。經云南省瀕科委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該物品為“馬鹿”鹿茸。

大連郵局海關查獲的鹿茸(央廣網發 通訊員供圖)

 

  馬鹿是我國Ⅱ級保護動物,2008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其制品屬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