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6月5日消息(記者鄭澍)南粵清風網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委原常委、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黃少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少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送禮金;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甘于“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工程承攬、土地性質變更、征地拆遷、工程款項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少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少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黃少文簡歷

  黃少文,男,1967年9月出生,漢族,東莞樟木頭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3年12月起歷任東莞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干部一科科長,市人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8年8月起任東莞市東城街道黨委書記、人大聯絡委主任

  2014年3月起任東莞市南城街道黨委書記、人大聯絡委主任

  2014年6月起任東莞市委秘書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6年12月起任東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秘書長,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莞生態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6月任東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莞生態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7年7月任東莞市委常委,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莞生態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2018年4月任東莞市委常委,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9年12月被免去東莞市委常委、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