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5月1日消息(記者梁明星)昨天,合肥市教育局、市發改委聯合印發《關于明確我市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對各項收費進行明確。

  中小學學費、住宿費方面,按規定開設線上教學的學校,學費收費標準繼續執行2020年春季學期原標準不變,學校各學段開學后方可收取。未開設線上教學的學校,學費、住宿費根據學生實際到校時間和公布2020年暑假放假時間折算后據實收取。已收取住宿費的學校,要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結算。

  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全市各級各類幼兒園因疫情停園期間,不得收取保教費、伙食費。2020年春季開園后,保教費、伙食費據實收取并公示。因疫情防控停園的,已收取保教費的幼兒園要按照幼兒實際入園時間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完成結算和退費。具體退費金額按保教費日均收費標準(一學期5個月計算,一個月按30天計算)和延遲開園天數計算,延遲開園天數自2020年2月10日至教育主管部門批準開園前1日。幼兒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正常入園的,幼兒園應予以退費或抵頂后續收費。不得以升學或2020年秋季入園為由,強制幼兒本學期入園。

  同時,合肥市還將落實各項資助和獎補政策。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全面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幼兒園因疫情不能開園期間學前教育各類獎補政策保持不變,切實保障幼兒園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