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4月30日消息(記者趙聰聰)記者從從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新修訂的《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5月1日正式實施。

  重慶市人大城環委主任委員屠銳介紹,重慶市共有物業服務企業3368家,從業人員超過50萬人,物業管理類型覆蓋住宅、商務、辦公、學校、醫院、政府機關等各種業態,在管的物業小區有9600余個,管理服務面積9.9億平方米,物業百強企業數量連續數年位居全國前列,西部領先地位。

  屠銳表示,新修訂《條例》的出臺,對于進一步厘清物業管理工作中各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職責,理順物業管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加強對業主財產權的保護,維護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推動解決業主大會“召開難”問題,《條例》進一步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達到該區域建筑物總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建設單位應當公告,業主可以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書面申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物業服務收費是廣大業主普遍關心的問題,也是現實生活中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矛盾的焦點之一。《條例》明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提高物業收費標準。物業服務收費確需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并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符合法律規定比例的業主表決通過。

  此外,《條例》進一步加強行業規范,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禁止行為清單、物業服務第三方評估制度、退出物業服務時應當履行的義務、日常安全管理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內容,促進物業服務企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