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4月27日消息(記者夏震宇 通訊員祖先海)記者從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完善天津市誠信體系,懲戒司法失信行為,日前天津市五部門聯合簽發《關于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與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的協議》,禁止“老賴”申請增量指標、更新指標或新能源類其他指標,購置或更新非經營必需車輛。
據介紹,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將法院推送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與小客車調控管理系統關聯,當“老賴”申請購置或更新非經營必需車輛時,系統會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自動對比、自動攔截,并提示工作人員對其采取限制措施。僅今年4月份就有439名被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參與小客車指標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