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青島4月10日消息(記者王偉 通訊員王洪波)4月7日,青島海關所屬日照海關向某中國籍進境船舶制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該進境船舶不如實申報船員健康狀況,海關對其予以行政立案,對該貨輪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此前,該進境船舶向日照海關申報進境情況,其中航海健康書申報信息為:無死于非意外事故、無傳染病人、無其他病人、無曾到過傳染病流行區。3月28日日照海關實施登臨檢疫,經核實船員填報的《口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病學調查表》和《健康申明卡》、《船用藥物領用記錄表》以及查問相關人員等,現場發現6名船員有咳痰、咽疼等不同癥狀。現場查驗用藥記錄發現有船員因發燒感冒領用退燒藥。經海關現場采樣,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

  海關提醒,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是出入境旅客、出入境交通工具及相關從業人員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如有隱瞞或者虛假申報等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的違法行為,海關不僅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對符合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海關對違反國際衛生檢疫規定的行為采取八項懲戒措施,如將被處罰人員列入海關失信旅客黑名單,在進出境環節對其行李和進出境郵件、快件進行100%開箱(包)人工徹查,有同行人員的,對同行人員一并予以嚴查;被處罰人員屬于海關實施信用管理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關務負責人等管理人員的,被處罰人員的違法行為將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參考依據;被處罰交通工具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屬于海關實施信用管理企業的,被處罰交通工具的違法行為將作為海關認定企業信用狀況的參考依據等。

  青島海關表示,將依托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將被處罰人員的違法信息歸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