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海口4月8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孫秀英)日前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開展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試點工作的通知》指出,即日起到2020年11月30日,將分步驟、分階段組織重點行業和場所率先開展禁塑試點工作,從而為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塑的實施打好基礎。

  按照《通知》要求,從今年4月起至11月底,海南省將在重點行業和場所開展禁塑試點工作,對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的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類10小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說“不”,以負面清單的形式拒絕“白色污染”。

  據介紹,試點范圍包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區、大型超市、大型商場、學校、醫院等行業和場所及政府相關單位主辦的大型會議、會展等活動。

  按照安排,試點工作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評估考核階段。其中,4月—7月準備階段主要組織開展摸底調查,初步掌握試點范圍涉及的禁塑單位數量、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量、替代品需求量等基礎信息。各牽頭單位還將結合行業實際,制定專項實施方案,提出具體任務措施和切實可行的時間節點等;8月—11月實施階段,各單位將依照制定的方案組織開展禁塑試點;12月評估考核階段,重點對全省禁塑試點工作開展考核評估。

  “分步驟、分階段組織實施,體現了逐步推進、先易后難,積極穩妥的原則”,省生態環境廳土壤和農村環境管理處長伍曉紅認為,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對禁塑各項措施及替代品性能進行測試和評估,為今年12月1日禁塑法規正式實施提供經驗。

  記者獲悉,海南省不久前頒布的《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明確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海南省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按照試點工作安排,將推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替代品產能增加。鼓勵可重復使用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紙制品、布制品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生產;初步建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全過程追溯體系。部署和運行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臺,引導替代品生產銷售企業依托平臺初步建成與市場監管執法相結合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全過程追溯體系。

  “禁塑”工作是海南自貿區確立的先導性項目之一。據此,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借此呼吁公眾逐步形成低碳節約的綠色生產生活理念,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