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31日消息(記者夏震宇)為進一步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天津市將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執行免征污水處理費、降低基本水價政策。天津市現行水價構成為基本水價加上污水處理費,其中市級定價范圍內(市內六區及環城四區)非居民水價為7.9元/立方米,即基本水價6.5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4元/立方米。

  本次減免政策針對在天津市注冊且執行非居民水價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征1.4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至疫情結束當月末;基本水價降低10%,由6.5元/立方米調整為5.85元/立方米,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至天津市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非天津市市級定價范圍內(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薊州區、靜海區、寧河區)符合減免政策的企業和工商戶,以各區價格主管部門調整后的水價為準。2月1日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欠繳的自來水水費、污水處理費則仍按照原標準收取。

  據天津市水務局二級巡視員梁寶雙介紹,天津市的中小微企業可通過《天津市中小企業共公服務平臺》自測程序,或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確認企業劃型,并持“承諾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到供水企業辦理,個體工商戶持“承諾書”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到供水企業辦理。商場、公寓、城市綜合體及各類園區內符合減免政策、且不直接向供水企業繳納水費的企業及商戶,可與業主、物業或管委會協商減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