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3月26日消息(記者鄭澍 何偉奇)3月2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況,重點介紹廣東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工作情況。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涂高坤在發布會上介紹了廣東省近日出臺的“中小企業26條”。
在促生產方面,取消超出防疫必要的復工復產條件和要求。各地不得對中小企業復工復產設置歧視性條件,不得擅自下發推遲企業復工時間的文件,要立即對本地出臺的不合理限制性措施進行修訂和清理,取消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實際的復工條件和要求,盡快推動中小企業復工復產。
在降低水電氣成本方面,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督促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氣源供應企業執行國家政策降低氣源價格;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下調10%;城鎮燃氣企業天然氣購銷價差下調10%;
全省除高耗能行業外的工商業用戶的電費統一按照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鼓勵各市結合當地情況,適當下調這一期間當地非居民用水價格。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對不裁員、少減員的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返還。
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
在降低稅費成本方面,疫情防控期間,準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準許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落實好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
在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方面,加快清理政府部門、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做到應清盡清。
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向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購買產品服務、發包工程等,須按時足額支付合同款項,嚴禁新增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
“中小企業26條”,針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難題,拿出了真金白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僅是減稅降費就超過1400億元。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的時限以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