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3月20日消息(記者劉祎辰)3月18日,深圳的境外輸入“新冠”病例累計達到10例,嚴防境外輸入已經成為當前深圳乃至廣東省疫情防控的“頭等大事”。
為此,深圳制定了“入境深圳指引”。
以下兩種情況,不分國籍,如果過去14天內有外國旅行居住史的,一律應接受核酸檢測:
——經深圳口岸入境的人
——經外地口岸入境后來深的人(比如從外國坐飛機到海口,再轉飛到深圳機場)
其中,經海關排查后無異常者,根據目的地是深圳、省內其他地市或省外,將被安排到不同地點進行核酸檢測。
目的地是深圳,回轄區檢測
目的地轄區的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派專車到市內入境人員交接場所,將入境者接至目的地。
到達目的地后,轄區將為其采樣做核酸檢測,入境者將被納入所在社區的“三位一體”(社區工作站+社康中心+社區公安)防控體系管理。
目的地是廣東省內其他地市
深圳將通知該城市的疫情防控指揮部派專車將入境者接至目的地市采樣做核酸檢測。
目的地是廣東省外
入境者將在深圳指定地點進行采樣做核酸檢測,必須等待核酸檢測結果出來:
如果是陽性,將被轉到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隔離治療;
如果是陰性,將由專車送至離深的交通場站。
防控對象中的留學生(不分國籍),目的地為廣東省內的,由目的地(地市、轄區)接回后,安排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目的地為廣東省外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本指引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