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13日消息(記者賈立梁)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天津市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專門的保障政策,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醫保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天津市印發了《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稅務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施階段性減半征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減半征收的期限為2020年2月份至6月份,期限5個月。參保單位2月份已繳費的,應減征部分將會統一清退。各類企業、社會組織,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納入減征范圍。減征期間,已納入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緩繳范圍的參保單位,可以一并緩繳職工醫保費,最大限度支持用人單位共度時艱。
關于醫保待遇,減征期間視同為正常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和個人權益。參保單位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足中斷繳費的,補繳費月份視同為正常繳費月份進行醫保待遇判斷。
此外,關于生育保險,職工生育保險單位繳費不實行減半征收。受疫情影響未按規定及時繳納職工生育保險費,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補繳,補繳費月份視同為正常繳費月份進行醫保待遇判斷。
減征政策實施后,預計2020年2月至6月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減收48.7億元,相應為20余萬戶企業減負48.7億元,將有力的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減輕企業的負擔。目前天津市醫保統籌結余資金能夠支撐。截止2019年12月底,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還可以支付8.1個月。減征政策實施后,預計2020年2月至6月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減收48.7億元,預計2020年6月底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將由8.1個月降至6.1個月,仍然在國家要求的統籌結余資金支付月份風險控制線以上,醫保基金可以支撐。
下一步,天津市醫保局將大力推進實施一系列配套改革舉措,進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能,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大力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實施藥品集中招采制度改革等配套措施,進一步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以管理績效來促進醫保基金長期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