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3月13日消息(記者楊振)為落實深圳“惠企16條”,深圳市水務局已出臺《深圳市關于對工商企業發放6個月污水處理費補貼的實施細則》,預計補貼資金高達4.2億元,惠及全市22萬工商企業用戶。補貼資金將通過兩種途徑發放,其中通過銀行自動扣款向供水企業繳費的用戶無需申報。

  “惠企16條”發布后,深圳市水務局積極行動,與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加強溝通協調,于2月26日聯合發文《關于對受疫情影響的我市工商企業實施階段性城鎮污水處理費補貼的通知》,確定補貼對象為全市繳納工業、商業、服務業、建筑業和特種行業類污水處理費的企業。補貼時間及標準是根據工商企業用戶2020年2月至7月(共計6個月)用水期對應實際繳交的污水處理費金額。按照“先繳后補、實繳實補、能補盡補”的原則,由供水公司逐月將補貼款撥付給符合條件的企業。

  3月10日,為指導各工商企業詳細了解污水處理費補貼政策,推動該政策更快更好落地,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深圳市水務局出臺了《深圳市關于對工商企業發放6個月污水處理費補貼的實施細則》,正式向各區、各供水公司下發,從職責分工、補貼對象、補貼發放程序等多方面,全面解答工商企業關心關注的問題。

  同時,深圳市水務局還在深圳市水務局官網、深圳水務公眾號推出政策及細則解讀,督促各區、各水司做好惠企政策宣傳解釋,積極主動將惠企政策全面準確傳遞到受惠群體,確保受惠群體“應知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