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南京3月12日消息(記者楊守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公布的2019年8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中,江蘇占4席(南京、太倉、南通、宿遷),比例高達50%,新增量全國第一。蘇州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全覆蓋的設區市。

  黨的十八大以來,江蘇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為目標,以生態園林城市創建為抓手,注重資源保護、注重生態改善、注重品質提升、注重便民惠民,秉承生態節約理念,堅持量質并舉發展,成效顯著。

  江蘇是全國第一個開展省級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工作的省份。2016年,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經省政府批準,“江蘇省園林城市”名稱變更為“江蘇省生態園林城市”。

  2017年1月,江蘇省印發了《江蘇省生態園林城市標準和申報評選辦法》,明確江蘇省生態園林城市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綠地生態系統構建、自然文化資源保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公園綠地建設管理、城市綠色開放空間建設、綠色技術與園林創新、城市綠色發展、園林綠化行業管理、組織制度保障和相關否決事項等,共9大項44條。該標準的特點主要體現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新要求、新任務;對接建設部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的相關要求;落實細化《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和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意見》的各項要求。

  3年多來,江蘇省級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得到了各級政府和社會的高度重視與廣泛認同,成為推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在構建城市綠色生態系統、優化城市綠地結構和布局、提升完善城市綠地綜合功能和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省擁有省生態園林城市10個。

  得益于江蘇省級生態園林城市的高標準建設、高質量管理,江蘇有效保障了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建設部命名的2019年國家生態園林城市中,南京市是江蘇首個國家園林城市,太倉、南通、宿遷3個城市是首批江蘇省生態園林城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成果的逐年積累和綠化建設品質的逐步提高,為高水平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自開展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以來,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高度重視,多次組織開展現場指導,實地察看園林綠化建設質量并督促及時完善提升,要求4個城市堅持生態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理念,科學布局城鄉綠地,持續提升建管水平,取得了明顯成效。

  面向江蘇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美麗宜居城市建設的新要求,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反思,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正在進一步優化完善《江蘇省生態園林城市標準》,擬增加城市清風廊道建設要求、增加“存在野生動物交易類場所”否決項等內容。通過生態園林城市標準的完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高質量推進,進一步貫徹落實好綠色、健康等新發展理念,為實現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事業高質量發展、推進“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截止目前,江蘇省擁有國家生態園林城市9個,數量全國第一,占全國總量(19個)的47%;擁有國家園林城市(縣城)39個,在全國率先實現國家園林城市設區市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