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3月5日消息(記者夏震宇)記者從天津市3月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天津市衛健委積極配合民政部門,結合自身職責,進一步做好疫情保障工作。據天津市衛健委二級巡視員何鵬介紹,根據民政服務機構提出的需求,按照屬地化管理模式,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安排民政服務機構所在區衛生健康委派出醫務人員到民政服務機構開展會診服務。考慮非新冠肺炎相關患者由會診醫務人員指導民政部門下屬醫療單位、部門醫務人員開展診療工作,病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者按照就近就急原則到距離最近的具有相關疾病診療能力的醫療單位治療,相關防控按照有關要求處理。考慮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則就近到發熱門診診治。

  天津市衛健委還有序開展患有精神疾病的民政救助對象疫情期間收治工作。發現精神疾病救助對象有發熱或呼吸道癥狀的,就近送至發熱門診進行鑒別診斷,確診病例轉到海河醫院治療,并安排精神專科醫生會診或派駐協助精神疾病診療。暫時排除新冠肺炎的精神疾病救助對象,符合精神疾病收治標準的,統一集中至精神疾病收治定點醫療機構進行14天隔離,確認排除新冠肺炎后,轉至普通病房治療,符合民政部門特困人員標準的,由民政部門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接收治療。

  2月27日,天津市衛健委、市民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機構老年人就醫服務工作和醫養結合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衛生健康委、各區民政局高度重視老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嚴控,保護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轄區內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服務100%對接。醫療機構積極配合養老機構,結合需求指導養老機構相關工作人員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的相關科學知識和防護要點、密切關注老年人健康狀況。若入住老年人出現不適或疾病發作,養老機構應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機構老年人就醫指南》采取相應的就醫措施。

  同時,為保障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正常用藥需求。持續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品供應工作,天津市實施長期處方報銷政策,在保證醫療安全的基礎上,可在有效評估的基礎上為患有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穩定期需要長期用藥疾病的門診患者開具最長3個月長期處方。鑒于養老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可由家屬或養老機構派員代取藥,簡化代取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