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3月5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寧波24萬家企業又迎來政策利好,將被階段性減免約100億元的社會保險費。

  3月4日下午召開的寧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根據國家和省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和社會保險費返還、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寧波市人社局會同寧波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共同研究出臺了貫徹落實意見。

  “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對象為依法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各類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參照企業管理的社會團體、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等。”寧波市人社局副局長王效民說,階段性減免企業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

  具體來看,對中小微企業免征2020年2月份至6月份(5個月)單位繳費部分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4月份(3個月)單位繳費部分的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對企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5個月)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執行;參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參照大型企業執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本次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共惠及寧波市各類企業24萬家,預計減免金額100億元。

  據了解,社會保險費減免期間,參保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的申報、核定、征繳程序不變,仍按現行辦法操作。“本次減免,我們將通過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實現企業享受減免政策跑零次。”寧波市人社局副局長王效民說,符合享受條件的單位不需要提出申請和提供材料,只需要同往常一樣在稅務部門的社會保險費網上申報繳費系統進行應繳社會保險費申報和發起扣款,完成社會保險費應繳部分繳納操作,即可“零跑腿”享受社保費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