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3月2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3月2日下午,寧波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疫情期間企業各項補助如何申領、金融機構助力企業獎勵方案、來甬人員交通補貼、雙職工子女看護補貼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為鼓勵大家積極返甬復工,寧波市財政部門推出了返甬員工交通補助。對于自行返甬的外來員工,按照員工乘坐的二等座(含)以下火車、長途汽車、客輪等交通工具票價的50%予以補助。同時,為便于補貼的申請和下達,來甬員工的交通補貼是以企業為單位申報,企業只需提供“申請員工花名冊+交通票據”即可,相應的交通補貼也是通過企業發放給員工個人。

  寧波市財政局副局長竺培楠表示,這次寧波市實施返甬人員交通補貼主要通過先兌付后審核的模式,盡量簡化流程、便利企業,讓補貼資金第一時間惠及群眾。此外,對于父母均在寧波的非公企業工作,并且都已開工,而在寧波就讀的孩子因所在小學、幼兒園或托育機構受疫情影響未開學,寧波市對于這樣的雙職工子女家庭將給予一次性500元的補助。

  疫情期間,外地員工無法返回寧波,不少企業還進行了新一輪的招工。對有新增招工的企業,政府推出了新增招工補助,企業只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疫情解除后當月,企業已連續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二是疫情解除后當月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繳費人數較去年同期實現凈增長,人數以到賬數為準。比如:2020年3月疫情解除,某企業2019年3月到賬數是10人,2020年3月到帳數是12人,該企業能享受的補貼是500×2=1000元。每家企業補貼不超過30萬元。

  此外,為促進企業復工復產,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低成本資金,寧波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甬20條”文件中明確,對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主承銷服務的金融機構,按其年度累計發行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對承銷民營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按上述標準的2倍給予獎勵。對創設信用風險緩釋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擔保機構提供反擔保的金融機構,給予每個項目10-30萬元獎勵。對使用央行支小再貸款發放小微民營企業貸款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不超過再貸款使用金額的0.5%給予貼息性獎勵。

  疫情期間,根據國家和省市做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相關部署安排,寧波市相繼出臺了復工復產20條、支持外貿企業12條、服務業健康平穩發展21條、保障“三農”發展等一系列幫扶政策,積極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切實保障經濟平穩發展。據不完全統計,這些政策兌現后預計將為寧波市企業減負13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