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3月2日消息(記者郭翔宇)對延期返崗的疫情重點地區員工給予延遲復工補助;對企業新招用員工發放招工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記者從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珠海市人社局、珠海市財政局近日出臺的《關于貫徹珠府〔2020〕11號文做好勞動用工補貼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多項勞動用工補貼政策措施,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招工補貼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難

  針對企業勸導受疫情影響的員工延遲復工,以及受疫情影響制約務工人員流動入珠就業,造成企業崗位人手不足的問題,《通知》專門出臺招工補貼政策,對珠府〔2020〕11號文下發之日(2020年2月5日,下同)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企業(不含勞務派遣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新招用員工并繳納社會保險費,且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控制目標(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約的人員,以及員工自行辭職的人員不計算在內)的,按招用人數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招工補貼。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政策實施后將有效幫助企業解決招工問題,支持企業盡快復工復產。

  延遲復工補助支持企業做好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企業要勸導本企業在湖北、溫州的員工暫時不返珠返崗,而且對延遲返珠返崗的員工按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因此承受了較大的生產經營壓力。為支持企業渡過難關,《通知》對企業(含勞務派遣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通知精神,延遲其招用的湖北、溫州籍員工(指返鄉回到湖北、溫州的員工)或現仍在湖北、溫州的員工返回企業崗位,自珠府〔2020〕11號文下發之日起至員工正式返崗期間,因此類崗位人員不足而造成困難的,按每人每日80元給予企業延遲復工補助。企業支付員工的延遲復工工資報酬低于上述補助標準的,按企業實際支付的工資報酬給予補助。上述員工從2020年1月企業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中核定。延遲復工補助執行時間從2020年2月5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補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60日。

  同時,企業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規定,對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處于醫學觀察隔離期間的員工支付工資待遇的,按照該員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

  開展線上適崗培訓補貼支持企業提升員工技能

  《通知》要求,對企業開展職工適崗培訓已備案,并按培訓計劃完成培訓任務,培訓效果達到計劃要求的,按實際參加培訓人數每人每課時(每個課時不少于45分鐘)補貼3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元。目前,市人社局已出臺開展企業職工線上適崗培訓的相關辦事指南,并進一步簡化備案資料。本市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需要,依托“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人才網上學習平臺”、“技能強國-全國產業工人技能學習平臺”“學習強國”技能頻道、“中國職業培訓在線”、“廣東遠程職業培訓網”、“珠海職業培訓在線”等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以及各類規范的網絡培訓平臺,采取“互聯網+”線上培訓模式,廣泛開展職工線上適崗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