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2月11日消息(記者賈宜超)“馮某某一家3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而此前馮某某在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排查時,故意隱瞞湖北行程及發熱病史,不按規定自我隔離且多次前往公共場所。”據成都市公安局通報,該男子馮某某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據成都市公安局通報:1月20日,馮某某(男,49歲,陜西西安人)與其妻陳某某(女,42歲,湖北浠水縣人)乘坐火車從湖北黃岡經武漢來蓉,并于次日將其父母接至武侯區玉潔苑一出租房內共同居住。1月23日,馮某某出現發熱癥狀。1月26日,社區工作人員上門排查時,馮某某故意隱瞞湖北行程及發熱病史,不按規定自我隔離且多次前往公共場所。2月8日,馮某某及其妻子、父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并被醫療機構隔離收治,其母親作為密切接觸者在醫院隔離排查。

  馮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警方呼吁: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關鍵階段,公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齊心協力抗擊疫情。對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