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武漢12月23日消息(記者張晶)近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等部門對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示范工作批復稱,確定115個縣(市、區)為鄉村治理體系建設首批試點單位,試點期至2021年12月底。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宜城市、宜都市、秭歸縣、大冶市、仙桃市6地入選。

  試點內容主要為: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體制、探索鄉村治理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機制、完善鄉村治理組織體系、完善基層治理方式、完善村級權力監管機制、創新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創新現代鄉村治理手段、持續推進平安鄉村建設等方面。

  批復明確,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批復的試點方案,突出問題導向,體現系統思維,堅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創新,扎實推進各項試點任務,在鄉村治理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批復強調,各級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工作的保障,研究制定推進試點工作的配套措施,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安排試點工作所需經費,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試點目的是為順應近年來農村社會結構深刻變動、農民訴求日趨多樣等對于加強和完善鄉村治理的迫切需要,為鄉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創造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