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天津11月13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馬艷玲 任冀川)自11月15日起,天津海事局試行天津港新的船舶報告要求,對于進出天津港主航道、海河下游航道及相連港區的船舶, 可不再報告船舶進出港過程中的9個報告點,預計進出該水域的船舶報告通話量將減少55%;同時對全港船舶取消了2個報告事項。此舉將進一步便利船舶通航,提升天津港通航效率。
船舶在港區、狹水道、交通密集區和特殊水域航行時,需要通過甚高頻無線電話向交管中心報告船舶動態信息或其他規定事項,便于交管中心和其它船舶了解該船動態情況,以維護通航水域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天津港的船舶報告點和報告事項就是基于以上目的設置的,科學合理的制定報告制度作為考驗海事管理水平的一項重要指標,多年來,天津海事局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安全”與“便捷”的平衡點,多次開展研究,曾在2013年、2017年陸續取消了12個報告點。
近年來,天津海事局智能交管建設進入了新階段,隨著監控系統3D顯示、智能報警、自動記錄等一系列新技術裝備的投入應用,海事管理人員、船舶駕駛員和引航員通過現有設備基本可掌握實時船舶動態,為進一步簡化船舶報告要求創造了條件。今年以來,天津海事局根據天津港實際,結合智能交管建設現狀,以保障安全、服務發展、便利航行為導向,開展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工作,對船舶進出港過程中原有的16個報告點進行逐一分析和評價,形成了《天津港船舶報告點及報告事項優化調整方案》。結合多方征求意見情況,對報告點及報告事項進行了優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