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1月7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廖培金)記者從廣州市民政局獲悉,近日,該局出臺《廣州市社工服務站(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評估指標體系(試行)》。

  該評估指標體系含專業評估、財務評估、購買方評估、監督方評估4個獨立評估類別,并針對實際需要,每個類分別設有三級評估指標和相應的分值,共有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25個、三級指標90個。本指標體系實行1000分制,分值由第三方評估、購買方評估及監督方三方評估分值綜合構成。其中,第三方評估中的專業評估為700分、購買方評估為200分、監督方評估為100分。

  據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指標體系立足廣州社工服務站發展實際,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績效為牽引,重點圍繞“八個突出”做文章、見成效。

  一、更加突出黨建引領,在指標分值中增加黨建引領分值的權重,達總分值的11.5%。

  二、更加突出“三個聚焦”,強化社工服務底線民生保障的精準性。精細化。

  三、更加突出服務下沉,要求社工至少有60%的服務時數深入到社區、困難家庭中提供專業服務,提高服務的滿意度、認可度、知曉度。

  四、更加突出“社工+慈善+志愿服務”融合發展,發揮社工站在培育社區基金、開展志愿服務、鏈接社會資源中的積極作用。

  五、更加突出過程評估。加強對定期探訪、社區聯系、服務確認、服務轉介等專業服務的日常監督,打破結果評估的單一性,強化過程評估的導向性。

  六、更加突出項目管理,強化對人員配備、站點安全、需求調研、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等方面的評估,確保健康有序發展。

  七、更加突出服務對象評價,大幅度提升重點服務對象評價分值。八是更加突出財務評估的剛性約束,實行“一票否決”。

  評估指標體系還明確社工站存在違反《廣州市社工服務站(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或合同要求、限期內整改不及時不到位、財務評估結果為不合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4種情形,評估結果將直接定為“不合格”,提升評估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