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0月18日消息(記者鄭澍)記者從廣東省紀委監委獲悉,廣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推進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共立案查處376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95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74人。為加強警示教育,廣東省紀委監委公布4起典型案例。

  通報如下:

  一、肇慶市端州區政府原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原局長李少鋒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

  長期以來,以陳澤湖(外號“汕頭榮”)、莫澤森(外號“金渡其”)等人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在肇慶市端州區黃崗鎮等地,進行詐騙、組織賣淫、妨礙公務、行賄等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影響十分惡劣。李少鋒明知陳澤湖團伙為涉黑組織,仍多次收受陳澤湖賄賂,共計人民幣250萬元、港幣2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180余萬元的房產,充當該涉黑組織“保護傘”。2017年9月,為幫助陳澤湖順利收購肇慶市端州區黃崗鎮石牌村某地塊,李少鋒濫用職權,指示下屬對與陳澤湖發生矛盾的當地村民梁某祥、梁某文進行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2019年6月,李少鋒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潮州市潮安區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陳少仕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

  2013年以來,以潮州市潮安區登塘鎮人民政府“雙打擊”隊隊長、登塘鎮林媽陂一村村委會委員鄭燕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當地欺行霸市、為非作惡,多次實施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采礦、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2013年7月至2019年3月,陳少仕在查處轄區內土地、礦產違法案件以及督查國土資源動態巡查等管理工作時,為鄭燕波等人在登塘鎮白茫洲村“田寮溪”、白云村“腰龜橋”等地違法采礦提供保護,導致國家礦產資源遭受嚴重破壞。其間,陳少仕先后收受鄭燕波等人賄送的財物共計36余萬元。2019年7月,陳少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三、湛江市遂溪縣江洪鎮原黨委書記林偉洪、原鎮長周海清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

  1996年以來,以梁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脅迫等方式逐步控制遂溪縣江洪鎮海鮮收購市場,強行租占農用地,侵吞農村集體資產,騙取國家專項補貼資金,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時任遂溪縣江洪鎮黨委書記林偉洪、鎮長周海清等人不但介紹梁槐違規插手遂溪協鑫光伏項目租地工作,還長期包庇縱容梁槐涉黑組織采取非法手段強行租地。其間,林偉洪、周海清分別收受梁槐等人賄送的財物25萬元和33萬元。2019年2月和8月,林偉洪和周海清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汕頭市潮南區司馬浦鎮大布上社區原黨委書記連賢明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問題

  1999年以來,連賢明依托宗族勢力,糾集社會不良人員,逐步形成以其為首,連育光、連若民、連育堅等人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把持基層政權,控制當地集體土地資源,肆意侵占集體資產,非法出賣土地及壟斷建筑、建材、屠宰等行業,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多起刑事犯罪,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此外,連賢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220余萬元;伙同他人偽造工程合同和虛增工程造價,侵吞村集體資金1000余萬元;通過弄虛作假方式虛報冒領國家財政補貼90余萬元,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貪污等其他犯罪。2018年12月,連賢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