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9月29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廖培金)為加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統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科學化、精準化、精細化水平,落實《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廣州市政府同意,近日,市民政局印發了《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據悉,本《辦法》是貫徹實施《民政部、財政部關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指導意見》、《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條例》的具體要求,是規范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項目目錄建設及管理活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越來越多單位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必要性、輕重緩急程度以及是否能夠整合發揮整體效益,都需要通盤考慮。有必要建立本市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目錄制度,將符合要求的服務項目納入目錄,作為財政資金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選擇范圍,并對各類型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進行專項管理,同時在服務項目的選擇方面也要有所側重。

  《辦法》共4章,19條。第一章總則,規定了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原則、目錄應用、管理職責;第二章目錄建設,規定了項目征集、申報條件、申報主體、申報方式、項目評審、批準公布等內容;第三章監督管理,規定了目錄管理、評估指導及有關監管措施等內容;第四章附則,規定了各區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目錄建設及管理活動參照本辦法執行,對《辦法》有效期進行說明。主要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明確納入目錄重點范圍。根據《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有關部門反饋的意見,規定了納入目錄范圍應當重點以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殘疾人、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特殊困難人群、受災群眾、本地戶籍及外市戶籍戒毒康復人員、少數民族群眾等為服務對象和以婚姻家庭、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衛生醫療、人口服務、矛盾調處、犯罪預防、矯治幫教、應急處置、心理調適、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毒品預防教育等為服務領域,并明確規定了未納入目錄管理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購買服務。

  二、明確各部門職責。為保障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目錄建設的順利實施,明確了市民政部門負責市本級目錄的項目征集、評審、公布等組織實施工作;市級政府資金支持社會工作發展評審委員會負責本級目錄的評審工作;市級政府資金支持社會工作發展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受理擬納入本級目錄的項目申請及初審工作;市本級財務部門負責做好本級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目錄建設及管理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市級各部門納入目錄建設和管理所需資金按規定和程序列入年度部門預算;市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及其他具備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負責本部門、本領域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三、明確目錄建設的主要內容。規定了由市民政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向社會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工作服務需求項目的意見。征求意見的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服務對象和領域、擬建議實施購買服務的主體、項目服務需求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等;申請納入目錄的項目應當以聚焦解決實際問題、修復社會功能、改善生活品質、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目的;規定了申報條件、申報主體、申報方式、項目評審及批準公布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