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哈爾濱4月19日消息(記者喬仁慧 通訊員李剛)4月17日,黑龍江省河長制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百日攻堅戰”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深入落實省總河湖長第1號令,縱深推進全省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確保如期完成“清四亂”整治任務,加快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治理目標。省河長辦決定從即日起至7月19日,針對全省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百日攻堅戰”。
《通知》要求,河湖長要靠前指揮,強化“清四亂”組織攻堅,市縣兩級黨委政府要切實發揮“百日攻堅戰”的主體作用,市縣鄉三級河湖長掛帥,掛圖作戰,按表督辦,逐項銷號。水利、自然資源、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聯合行動,逐河逐段逐事逐項查清事實,落靠清障執法主體和執行主體,堅決打贏河湖“清四亂”攻堅戰。
《通知》要求,要堅持違法必清原則,7月19日前,全省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清四亂”任務必須全部完成。對非法圍墾河道、圍湖造田、違法建筑、違法筑塘、廢棄物、垃圾堆、砂堆、煤矸石堆等“四亂”,必須拆除、鏟平、清凈,砂坑、土坑要填平,恢復河道自然生態。要按河湖、按區域對問題分類設臺賬,采取對賬銷號,重點問題掛牌督辦。針對松花江、嫩江、呼蘭河等河流圍堤多、面積大、情況復雜等問題,要集中研究,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打殲滅戰。省水利廳成立“清四亂”作戰指揮部,每半個月召開一次調度推進會議,按完成進度排名通報,派出督導組對滯后市縣包片督導。
《通知》強調,要依法依規組織實施,保證全過程公開透明。要以國家和省有關水利、航運、自然保護區、鐵路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嚴守法律底線,嚴格處置程序,觸及刑事處罰界線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罰。要全過程公開透明,“四亂”問題公開、清理標準公開、整治程序公開、整改結果公開。對于涉黑涉惡的“四亂”問題,要直接移交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各級河道警長上崗到位,為“清四亂”執法保駕護航。
《通知》指出,要嚴格推進工作情況查實,嚴肅追責問責。采取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現場的方式明查暗訪。開展重點核查,采取衛星遙感、無人機高清度影像等技術手段,對完成的“四亂”重點問題,進行精準核實。對組織不力,進展緩慢的,將約談市縣黨政負責同志,視情況報省總河湖長。對發現隱瞞不報,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任主體,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全省“四亂問題”臺賬和進展情況將同步移交各級檢察院,對進展緩慢、執行不力的部門下達檢察建議,對造成河湖損害的案件提起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