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呼和浩特1月15日(記者鄭穎)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今天上午舉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聞發布會,自治區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陳繼清通報了“2018年內蒙古十大有影響力案件”。
1、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趙春濤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8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趙春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11月,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同年12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其決定逮捕。
2、原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崔臣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7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崔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10月,崔臣因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自治區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付萬惠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5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付萬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8月,對付萬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其決定逮捕。
4、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長趙文亮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8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趙文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11月,趙文亮因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涉嫌受賄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原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文民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6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文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9月,文民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自治區黨委巡視五組原組長楊靜波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8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楊靜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11月,楊靜波因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7、烏蘭察布市委原常委、集寧區委原書記楊國文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3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楊國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5月,楊國文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8、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4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杜雋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7月,杜雋世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9、赤峰市政府原副市長于文濤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6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于文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9月,于文濤因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涉嫌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0、烏海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陳文庫嚴重違紀違法案
2018年5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陳文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審查調查。同年8月,陳文庫因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