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福州1月9日消息(記者萬存靈)記者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去年以來,福建法院緊緊圍繞“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任務,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34.37萬件,執結29.49萬件,執行到位金額532.69億元。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林玫瑰表示,福建法院一方面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的“三優先”制度,加大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案件的執行力度,有效維護涉民生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去年共執結涉民生案件33409件,執行到位金額12.67億元,其中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執結17435件,發放執行款3.65億元,發放人數18824人。另一方面,強化公正執行、善意執行、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涉案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通過網絡評選出的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中就有6件涉及民營企業,如福州“大儒世家”系列執行案。去年共受理涉民企案件40880件,執結35336件,執行到位金額148.43億元。
林玫瑰介紹,去年以來,福建各級法院持續關注弱勢群體利益,積極運用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對面臨生存、生活困難而被執行人又暫無履行能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省法院發放執行救助款3471.1萬元,救助1994人。針對司法救助金額不足的情況,福建省法院與福建省人保財險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探索建立“執行+保險”救助新機制,拓展資金來源,使更多涉民生案件困難當事人得到救助,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